是四人当中性格最好的。
大队长今天刚发下话来,明天早上开动员会,然后就抢收水稻。昨天一场雨下来,原本还青黄不接的水稻,一夜之间青色不见,现在就是和老天爷抢时间,一定得在下一个雨天来之前收完。
农忙马上来临,大家都待在家里,连孩子们都不上学了,只有确实着急的人,还有对庄稼不怎么上心的知青,会选择在这种时候
出门。
四个大人,两个孩子一起往村外走,丁伯云是个很亲和、也很会聊天的人,他跟知青说话的时候,也会把楚绍和楚酒酒带上,跟他差不多大的女知青叫马文娟,性子爽辣,一头短发随着她的动作跳跃,她和丁伯云聊天最多,看起来关系不错。
年纪最大的知青叫李艳,今年二十三岁,她长得漂亮,一举一动都有风情,只是她不怎么搭理楚酒酒和楚绍,偶尔目光落在他俩身上,也是有些嫌弃。
俞建青是年纪最小的男知青,今年才十九岁,但他已经下乡三年了,比李艳来的还早,他一路都沉默的坠在队尾,几乎不说话。
之前说过了,青竹村在青石河的上游,占据了最好的地势和最肥沃的土地,同时,它也是离镇上最近的村子,走着去的话,一个小时就能到,要是有自行车,二十分钟就骑到了。
别以为一个小时算远,下游的下西村,想去镇上要走三个小时呢。
对乡下人来说,走上一个小时根本不算什么,权当散步了。只可惜,他们这个队伍里,没有一个纯正的乡下人。
走一半,李艳就受不了了,不停的问,“还有多远啊,怎么还没到。”
丁伯云,“快了,再有半个小时就到了。”
说完,他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。
这年头,谁要是有手表,那可是非常有面子的事情,楚酒酒看见他的动作,却没露出好奇或艳羡的神色,丁伯云看着新鲜,于是低头对她笑了笑,“酒酒认识这个是什么吗?”
楚酒酒牵着楚绍的手,问他:“不是手表吗?”
丁伯云点头,“是手表,酒酒真厉害,连手表都认识,哥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,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精巧的小东西。”
楚酒酒唔了一声,“是呀,手表的制作工艺好神奇,瑞士的钟表匠们,在国际都很有名呢。”
丁伯云望着她微笑:“是吗?酒酒好聪明,还知道瑞士。”
楚酒酒跟他对视,不知道为什么,有种怪怪的感觉,她往楚绍身后缩了缩
,李艳听他们提起瑞士,哼了一声,“手表还是国产的好,我二叔买的上海牌手表,质量可好了,瑞士是国外,国外都是资本主义国家,他们的黑心佬产的东西,都是样子货,根本用不了几年。”
马文娟听了,背对着李艳,跟丁伯云翻了个白眼。
她没说话,但丁伯云明白她的意思。
又来了,你听,她又来了。
……
李艳的二叔在城里是高级干部,所以她经常拿这个二叔说事,还念叨着,她二叔会帮她回城,一念叨就是两年,她还是在青竹村待着。
“是是是,大小姐,您二叔什么好东西没用过啊,只可惜,人家的东西归人家,没你的份。”
马文娟这风凉话一出,李艳立刻炸了,“你叫我什么?!”
在黑五类抬不起头的时候,大小姐是十足的骂人话,马文娟看不惯李艳,李艳又不服气马文娟,两人很快吵起来,丁伯云连忙在中间劝架,劝到最后,两个女人都不说话了,丁伯云看看楚绍和楚酒酒,对他们无奈的苦笑一声。
楚绍不关心他们的闹剧,脸上的表情一直没什么变化,楚酒酒看了一圈他们四个人,只觉知青也不是省油的灯。自觉高人一等,实际上和村里爱闹腾的人家没有任何区别。
楚酒酒丧失了跟他们结交的兴趣,牵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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